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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流程(一)发票抵扣勾选
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11月1日已正式上线,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抵扣勾选--发票抵扣勾选---抵扣勾选统计操作步骤!后续将陆续整理平台其他模块操作流程,请敬请关注哦~
01、
登录平台打开浏览器,输入网址:
https://fpdk.shandong.chinatax.gov.cn/
插入税控盘或者金税盘,输入证书密码登录平台。
02、
点击“抵扣勾选”— “发票抵扣勾选”
03、
设置查询条件,“开票日期”为必选项
04、
在选中的发票行次前框中勾选“√”后,点击“提交”。
注意:对于勾选为抵扣的发票默认全额抵扣,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,有效税额小于等于税额,且增值税申报缴款成功后,差额部分将不可继续勾选为其他用途。有效税额为实际可抵扣税额。
05、
对勾选认证的信息进行审核,无误后点击“确定”,按照系统提示再次点击“确定”完成提交。
06、
点击“抵扣勾选”— “抵扣勾选统计”
07、
点击“申请统计”
08、
点击“统计查询”生成发票统计表。
注意:“统计完成”步骤需要五分钟左右。
09、
点击“确认签名”
10、
点击“确认签名”后,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弹出“输入证书密码” 弹框,输入证书密码后点击“确定”
11、
“确认签名”完成后申报增值税。
提醒:“确认签名”必须在申报期内操作。如果“确认签名”完成后,所属期增值税未申报需要重新勾选情形下,点击“撤销统计”,在“首页”对应的勾选模块中执行相应操作后再重复上述步骤。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历下区税务局